正式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身职工,一直做到退休,福利也要好一些。
合同工:按一定年限签合同,工资比正式工少,到时合同到期叫你走你就得走。
严格来说现在应该都是合同工,因为劳动法规定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达到一定标准才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过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仍有这种区分。
具体来说,正式工企业总觉得是自己人,可以培养,劳动合同期限比较长,在升职培训等方面也有照顾,档案也有企业统一管理,企业遇到关停并转等情况以后也会优先照顾这些人。
一般合同工一年一签,且档案多放于人才,有点类似于当年的临时工,企业保障性不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