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违反的法律是第五十条,即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拖欠工资时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如果说用人单位的确是因为生产经营上的困难,造成资金的周转受到一些影响的话,暂时没有办法按照规定时间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经过与本单位的工会协商一致后,是可以延期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向劳动者再支付工资的;
2、不过延期所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当告知全体的劳动者,并且报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如果本单位没有主管部门的话可以报市或者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