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工资离职要次月发放吗?
1、正常离职工资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职员离职需要书写辞职信?
辞职信应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本人辞职的意愿。员工洋洋洒洒写了很多,但是没有一个字表明自己是辞职的,那这封信就不叫辞职信,或者只能算做一封离职说明。
(2)员工本人的签字。有的时候员工交过来的辞职信是打印版的,最后的落款也是打印出来的,或者有的是员工的辞职信在交到人力资源部的时候就已经签过字了。这个时候一定要让劳动者当面再重新签一遍字或者按一个手印进行确认。
(3)辞职日期。这个日期是辞职信送达的日期,而不是辞职信的落款日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后,企业应该在30天内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当然,如果人力资源部接到的辞职信的日期如果早于当前日期,可以要求劳动者重新签字并标明当前日期。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可能会提出离职的请求,单位也可能会向职员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请求。但不管是哪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关系,只要最终职员办理离职手续,那么离职当月单位需要一次性付清职员应得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