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的有效期在反面有明确的起止日期。
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
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