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对公账户以法人即公司名称命名,是公司拥有独立财产权的表现,因此必须用法人的名称进行命名,不能是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的名字,否则会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