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