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产过户无效通常具有两种情况:第一当事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取登记的,登记行为无效,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如果办理产权的登记的合同行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基于该合同办理产权登记的行为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