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借高利贷,如果妻子事后对丈夫借高利贷的事进行追认,对所负债务具有共同意思表示,或丈夫所借的高利贷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那么丈夫婚内高利借款,妻子有义务偿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向父母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向父母借钱,如果父母没有赠与的意思表示的,该借款属于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老公欠钱法院怎么处理
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若为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是否为共同债务,应参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妻子不需要负清偿责任,无须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