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不是税,为什么有的税务要代收?工会经费不是税,为什么有的税务要代收工会经费不是税,由各地税务机关代收是根据各地的公会经费征收政策来规定的。按《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没有成立工会也要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筹备费,工会成立后返还50%。工会经费、筹备金由各级工会组织征收改为由税务机关代收,这是收缴方式的转变。到2013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市、自治区,80%以上的县区,开展了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