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强拆后的赔偿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应予以补偿。埋地物品和房屋装修损失,应当赔偿。因违法拆迁房屋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余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应当予以补偿。法律明确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的批准文件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惩处。
一、居民面对强拆如何维权
一般来说,遇到暴力强拆的话,首先是要保全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其次,在保全自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下,要注意证据的保全,最后,建议不要进行上访等行动,直接请律师,提起行政诉讼等行为。
当遇到拆迁时一定要主动了解相关拆迁法律知识,并且寻找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代理,主动出击。
首先,遇到暴力拆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公安机关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法和国务院590号令的行为,对于触犯刑律的要求追究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者其他可能的故意伤害罪等。如果遇到公安机关不作为的情况,要及时的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对存放于被拆迁房屋内的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进行妥善保管,有条件尽可能移至其他安全处所进行保管。如遇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取出上述物品,就有可能面临遗失或灭失危险,而作为权益受侵害方举证却相当困难,有可能吃哑巴亏,故应提前做好防范。
最后,在法定期限内按国务院590号令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寻求司法救济,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怠于起诉或提起行政复议,最后超过起诉期限令自己陷于被动(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视为认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故及早寻找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住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土地管理法关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