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强拆后的赔偿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应予以补偿。埋地物品和房屋装修损失,应当赔偿。因违法拆迁房屋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余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应当予以补偿。法律明确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的批准文件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惩处。
一、法律对于强拆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房屋被强拆后,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①被强拆房屋的自身价值:可以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进行索赔;
②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由于强拆是临时发生,那么房屋内的财物并未及时转移,那么对于这部分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③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其他损失:由于被强拆,被拆迁方面临租房协议违约、居无定所、搬迁困难等麻烦,所以对于这方面的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
房屋被强拆了,被拆迁方千万别慌张,也不要意气用事,不可因一时头脑发热做出违法之事。而是在房屋被强拆后,第一时间保存好被强拆的证据,再与拆迁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应直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行政赔偿并非行政补偿,因房地产市场价值的上涨,原补偿标准已经与原告房屋的市场价值不一致,不能满足保障拆迁户居住水平不下降的法定条件的,征收方应当按照现行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同时根据《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老百姓可以自主选择补偿方式、补偿项目,被征收人得到的赔偿应当不低于其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房屋被强拆的老百姓同时可以获得的搬迁费、安置费、室内物品损失费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