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房屋价值的补偿由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 房屋被征收 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