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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篇1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做好20xx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xx〕42号)和XX县申创四川省乡村旅游示XX县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局深入开展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与综合治理,健全机制,量化管理,坚持依法治理与指导、教育相结合,全面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一、健全治理机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与县旅游局密切沟通协作,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和标准纳入旅游景区相关服务标准,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为强化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不流形式,不走过场。

  二、坚持标准量化管理,注重示范引领根据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现状,我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在9月10前,全面完成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抓好重要景点餐饮服务升级改造,打造辐射示范新亮点。按照《XX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XX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江府办发〔20xx〕145号)、《XX县申创四川省乡村旅游示XX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普安玉皇观映月湖休闲接待中心、新宁镇金马度假山庄、明月湖朋缘山庄、永兴车家湾、宝石湖地主山庄等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比较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了示范工程建设,派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充分融入到各单位餐饮服务改造中,改造后,达到了科学、整洁、规范与安全的新要求。

  三、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加大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好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旅游高峰期间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在对全县旅游景区的餐饮服务检查中,没有发现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转让、涂改、出借、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没有发现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没有发现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用未经清洗消毒餐用具等违法行为。本次检查共出动车辆3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完成监督检查服务单位6家,责令改正1家、并按照《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五家评为c级,1家责令改正,暂不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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