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质保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化验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根据质量标准组织编制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工艺用水、洁净区环境监测的.检验操作规程,并对化验人员执行检验规程及检验操作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对检验原始记录的复核并出具化验单,对有怀疑的检验结果督促检验人员进行复检。
4、负责组织对标准溶液(滴定液)的配制、标定、复标,并对其结果进行复核,保证标定结果准确、真实。
5、负责组织专人做好留样观察工作,定期做好留样稳定性考察试验,为确定产品有效期提供依据。
6、负责对化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7、负责根据检验要求制定所需的仪器、标准品(对照品)、试剂的采购申请计划。
8、负责制定化验室各组的岗位职责,制定检验人员的业务学习计划和职业道德培训计划,提高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9、负责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对照品)、滴定液、培养基等管理规程。
10、负责协同动力设备部计量管理人员做好化验室检验用仪器定期检定工作。
11、协助做好试制小样的检验工作。
12、负责化验室的安全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