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12月31日晚8时许,陕棉八厂有梭车间主任李岁望和家人在咸阳湖边散步时,发现离湖岸二十余米远的冰面上蹲着一位年轻女子,低声哭泣,情形十分危急。在大声劝阻无果的情况下,他毫不犹豫地甩掉大衣,踏上嘎嘎作响的冰面,和随后赶到的两名工作人员,将女孩救上岸,后又返回将另一位筋疲力尽的施救人员拉到岸边。
李岁望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陕棉八厂党委决定,对李岁望同志进行通报表彰,并奖励500元,号召全厂广大干部职工以身边的典型为榜样,学习李岁望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