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车间各级管理人员、班组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成型车间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成型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并实施奖惩;
三、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四、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独立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六、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七、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第五条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组织车间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整改;
四、编制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
五、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六、车间副主任协助车间主任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六条车间工艺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车间安全生产中的工艺、设备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的安全可靠;
二、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培训员工;
三、每天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四、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报告,并参加生产或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对本班组员工遵章守纪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日班前布置生产任务时,要具体布置安全措施,做好安全确认工作;
三、坚持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五、按规定要求员工穿戴齐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对违反者有权停止其上岗作业。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
六、对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外来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作业区;
七、组织开展安全活动,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特别做好新调入、变换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员工持证上岗;
八、现场管理及安全基础工作要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品的合理放置;
九、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车间领导,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十、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
第八条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要从公司规章制度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的角度,维护自身、家庭成员、工作条件与生活环境的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保护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四、正确使用和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确保其安全运行;
五、自觉接受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生事故立即向调查人员介绍情况;
六、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或隐患要及时排除,若自己无法排除的要及时报告领导;
七、认真执行交接班记录,记录清洗、真实;
八、按照确认制要求,进行岗前安全确认;
九、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岗位安全防护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
十、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十一、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个人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伤亡的、本人蓄意违章造成伤害的不按工伤处理;
十二、自觉接受公司的各级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