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维修质量,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向客户带给优质、满意的服务,特制定客户回访制度。
1、回访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专职回访员.
2、回访对象:所有与修理厂(服务站)发生联系,包括:有尝修理、保用修理、登记定保的客户。
3、回访时限的要求:
(1)在修理厂(服务站)做过有偿修理后10日内。
(2)在修理厂(服务站)做过保用服务后10日内。
(3)在修理厂(服务站)进行登记后10日内。
4、回访的资料:
(1)自我介绍(2)了解车况(3)解释说明(4)询问服务信息(5)告别客户。
5、回访员在电话回访过程中如果遇到客户在某一方面不满意,首先应表示歉意,再问清细节,了解客户要求,包括事件经过涉及的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及时向修理厂分管领导汇报,落实职责人,做好妥善处理,并再次回访客户,告之处理结果,最后得到客户满意。
6、回访员要将回访的状况录入微机,实现回访微机化管理。
24小时救援服务制度
为确保向用户带给“优质、高效、快捷”的维修服务,及时为客户排忧解难,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1日前由办公室编制夜间救援值班表,值班人员包括带班领导、技术员、驾驶员、材料员及维修人员,并将值班表分发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2、夜间值班夏:季自18点30分至早8点、冬季自17点至早8点期间发生的外出救援服务,均由夜间带班领导组织救援,市内救援服务务必在2小时之内到达现常
3、夜间值班室设在二楼职工宿舍,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空岗、溜岗,有事务必找人替班。
4、白天外出救援服务,由各班组轮流外出救援。
5、夜间救援服务超过12点,救援服务人员每人奖励20元。
6、24小时救援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