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与相关文件精神,搞好预防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生活部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师生人身安全方面:
1、各宿舍的生活老师是学生在宿舍期间的第一责任人,生活老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举动,一旦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进行教育;如发现学生有反常举动应立即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和家长联系。
2、各楼道口、楼梯口的值岗老师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值岗工作,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举动。
3、餐厅各楼层的值岗老师应提前5分钟做好准备工作,不可让陌生人和家长进入餐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4、如有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宿舍区,生活老师必须及时询问了解情况,(原则上除校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5、在夜自习结束后如学生因病因事需离校时由该生生活老师写好离校证明并送至门卫亲手交给熟悉的家长,等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让他带回。
6、组长应每天关注本组内生活老师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如有异常要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7、生活老师平时应把自己的刀具、杀虫剂、84消毒液、洁厕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对学生的抽屉、柜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违禁物品要没收并进行教育。
8、生活老师发现宿舍内出现学生受伤、失踪事件要及时向主管报告。
9、生活老师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宿舍,并加大对活动场所的巡视管理。
10、学生晚自习回宿舍后如要到医务室看病必须要由生活老师陪同前往。
二、学生的物品安全方面:
1、生活老师应妥善保管好学生的个人物品及学校物品,确保财产安全。
2、生活老师应每周检查学生所带的食品(牛奶、点心)是否过期,如发现有过期食品,应先和家长联系后方可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