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意向书
一、立书人 (以下简称买方)愿意委托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恒远房屋中介(以下简称受托方)购买座落于 小区 号楼 单元 楼户的房产,并且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购买该房屋。
其他约定事项:
二、买方为了表示购买该房屋的诚意,同意于签订房屋购买意向书当日支付受托方意向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本意向金仅系受托方受买方的委托,前往出售方处洽谈上述购买条件确认的凭据。
三、本意向书自签署后天内为有效期,在有效期内购买方不得随意取消委托,不得随意取消购买意愿,否则收取的意向金不予退还。如果上述购房条件不被出售方所接受,则本意向书无效,买方支付的意向金由受托方立即全额无息返还。
四、在本意向书有效期间,如出售方同意买方上述购房条件,则受托方收取的本意向书约定的意向金,将于《房屋购买订金收付书》签订之日,作为部分订金交付于出售人。
五、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当日,买方应支付购房款总额的1%予受托方作为中介服务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买方与受托方各执壹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立书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