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10周岁以上的,父母离婚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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