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留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特做出以下保证:
一、遵守一切法律法规,防欺瞒诈骗,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
二、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做到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
三、不在宿舍内私自留宿他人、不晚归、不夜不归宿;不在宿舍等公共场所吵嚷叫闹;不因停水、停电、停暖等原因而滋事。
四、不在宿舍、值班室、实验室等使用电炉、酒精炉等做饭烧水,不在宿舍内吸烟、不使用各种违禁电器,严格遵守学校所有有关住宿制度。
五、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到冰面溜冰,不到大海、水库、池塘等地方游泳;遇到恶劣天气,注意保护个人安全,防滑到摔伤等。
六、不酗酒、不;不观看淫秽书刊、影像和光盘。
七、自觉维护学校财产和学生人身安全,遇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八、在校内,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勤工助学学生对所在工作岗位负责,圆满完成岗位职责要求。
九、在校外,自觉维护科大学子的形象,不破坏人民群众的一草一木;严格请销假制度,离开学校1天以上要向本学院值班老师请假,严格遵守学校的出入楼宇制度。
十、学生自身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如果违反以上保证,一切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