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掀起“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热潮。宣传月期间,我省将举办最美消防员评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评级授牌、“消防夜市开市了”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动的大型消防宣传活动或大型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邀请主流媒体全面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消防、关注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按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管辖范围和工作分工,在行业系统内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的同时,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效应。要广泛发动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消防志愿者和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人士,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以及近期火灾事故频发的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娱乐场所,开展敲门入户式宣传,宣讲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案例。要加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主题公园、消防救援站的开放力度,加强对“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的宣传和应用,充分发挥各类科普场馆的宣传阵地作用。
(三)深入开展行业消防安全警示曝光。宣传月期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广泛收集发生在行业内部、百姓身边的典型火灾案例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开展行业消防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展示“血淋淋”的事故案例、宣讲“沉甸甸”的法律代价,让广大群众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核查行业系统内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必要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隐患曝光,利用舆论彻底纠治违法行为、推动隐患整改。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行业消防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的报道力度,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公正,防止因报道虚报、失实导致的负面舆情,切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大力营造消防宣传月活动浓厚氛围。宣传月期间,要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利用本部门新媒体矩阵、微信群等手段同步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各级新闻媒体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以及新媒体账号等平台集中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自救互救常识及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邀请网红达人开通热门话题,开展网络直播,吸引网友交流互动;制作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及社会单位、社区电子屏等高频次播出,不断增强消防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积极策划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接地气、聚人气、入民心。
(二)注重协同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联动机制,明确职能,加强沟通,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119”消防宣传月期间的相关宣传工作。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对接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各地各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提供必要支持。
(三)强化督导考评。要将消防宣传活动组织、取得成效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宣传月期间各项活动开展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全面掌握本辖区消防宣传月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各市消防救援支队请于12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省消防救援总队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