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校园安全包括校舍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校长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最高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值班行政人员、值班教师、班主任负责第一现场抢救工作;班主任、相关教师负责各教学班学生的疏散协调工作;校长办公室负责与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在校教师负责临时救护工作。在应急情况下,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对不听从调度安排或临阵退缩者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应急处理队伍。
(1)应急处理组:
(2)后勤保障组:
三、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电话:
(1)校内报警电话:
镇派出所电话:
(2)县教育局电话:
(3)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22急救:120
2、应急指挥人员: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4)如是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市区派出所。
4、注意事项。
(1)处理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严禁酒后驾车,尽量少骑或不骑摩托车。
(3)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处室提前提出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应急处理组、后期保障组。
2、应急指挥人员:
3、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包括全体教工及校内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行政人员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5、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
6、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重在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管理人员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盗窃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值日人员,公安干警。
2、应急指挥人员:
3、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重大案件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行政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5、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人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卫生室校医,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应急指挥人员:
3、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4、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经请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报告。
5、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家属来校探视,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学校安排,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活动安全
1、校内体育活动及其它大型集会必须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进行,活动组织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遇有偶发安全事件应立即组织处理。
2、组织学生出外活动须按规定向学校履行报批手续,不经批准,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以违纪论处。
外出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批准单位报告活动安全情况。
四、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是防范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学校对全体教师、学院,各处室、班主任对本部门、本班级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列为班级常规工作之一。
(一)学校利用教工例会、晨会,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校发《安全知识手册》,对全体教师、学生开展常规安全教育。
(二)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及班级黑板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
(三)班主任要有针对性地举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突出交通安全、防盗安全、网络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内容。
(四)不定期聘请交通管理、消防、医疗保健等相关机构人员给师生举行安全知识讲座。
五、附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xx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