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做好学校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和集体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汕头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汕头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汕头大学校本部及各校区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校内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简称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学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资源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