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生理、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净化成长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部署,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有关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创新管理,扎实工作,为我镇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努力,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起全方位、综合性、制度化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的改善。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构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网络
健全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建立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行政村管护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加强学校、监护人与社会的密切配合,建立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制度;建立以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关护网络,在思想、生活上给予关心,扶助家庭贫困的留守儿童;建立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二)建立学校教育和管理留守儿童的机制
首先,各中小学校要对在园在校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做到清楚留守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清楚留守儿童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清楚留守儿童病史状况,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通过摸底调查,学校要将调查信息分类整理建档,同时将调查统计表汇总报镇政府备案;其次,对留守儿童实行三个优先。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第三,要多渠道与留守儿童沟通。开展谈心活动,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要加大财政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三)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指导机制
各村(居)委会要对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留守儿童较多的村要宣传普及家教知识,教育留守儿童家长及其监护人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要在留守儿童家长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教实践活动,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要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组织召开返乡家长会,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
(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1.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关闭中小学校园200米以内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坚决打击利欲熏心、屡教不改和触犯法律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的经营者。
2.建立留守儿童利益维护平台。镇里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托现有的司法和妇联法律援助渠道,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3.加强“五老”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特殊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的监督工作。引导留守儿童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
(五)建立留守儿童服务机制
1.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帮扶活动。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帮扶活动。在农村,由村支部负责组织镇村学校的教师、妇代会主任、退休老同志、共青团员等担当“代理家长”、义务辅导员;邀请“五老”当好校外义务辅导员,积极开展对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和成长教育的“大手牵小手”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队伍的骨干作用,开展“心手相连”结对帮扶活动;做好关爱和服务工作,使每一名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都能“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帮助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树立信心,克服困难。
2.搭建留守儿童活动和交流的`新平台。在镇、村组尽可能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活动室”等,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外活动的场所。
3.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要引导农村劳动力打工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减轻城市膨胀压力,做到务工增收与子女教育两不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优势,资源共享、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镇里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乡留守儿童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
(二)分工协作,做好服务。中小学负责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及时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工作;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加强对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培训,及时交流沟通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思想情况,提高家长和监护人的育人水平;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做好留守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儿童行为和心理健康咨询,宣传疾病预防知识;指导婴儿家长合理喂养、科学喂养,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优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关爱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留守儿童,促其健康成长。共青团负责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帮扶留守儿童工作,联合司法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妇联负责组织广大社会爱心人士担任留守儿童的“爱心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和关爱行动。关工委负责组织“五老”队伍开展对留守儿童的帮扶工作;协助公安、文化等部门净化网吧、游戏厅等经营场所。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明确工作重点,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三)制定方案,加强考核。全镇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负责制定全镇工作计划,有督促,有检查,突出重点,争取每年取得新进展,并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