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自身教学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本人向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幼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幼师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即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 55号令),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在社会上的各种培训、辅导机构中兼课。
五、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本人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和社会监督,如因参与有偿补课被查处,本人自觉接受组织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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