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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转让的协议书 篇1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砚山县城内盛禾现代城D幢4单元402室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双方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100800.00元。(大写壹拾万零捌佰元整)

  第三条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支付甲方70000.00元(柒万元整)定金。其余房款乙方在办理完房屋所有的过户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三日内无故不付清视为违约。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5日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无故不办理视为违约。

  第四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无故不协助视为违约。

  第五条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的15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房屋的完整性,不得有意损毁。逾期无故不交付视为违约。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乙方应支付壹万元违约金给甲方。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支付壹万元违约金给乙方。

  第七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贷款、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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