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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强制执行申请书 篇28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申请人:曹,女,xx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xx县xx镇xx村七组。

  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名贵,程凌。

  被申请人:伍,男,xx年8月1日出生,汉族,xx职业,住xx县xx镇路35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xx)民一初字第号《贫困补助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xx省xx县人民法院(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20xx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申请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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