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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解除租赁合同证明 篇3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原告:性别:

  ___年___月出生,籍贯:

  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被告:

  ___年___月出生,籍贯: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原告。

  2、判令被告按现有市场价向原告支付从__年__月至被告归还房产之日的拖欠租金;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___元。(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___元。)

  4、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年___月___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C小区___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产证号),租赁期共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金___元,年租金总___元整。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保证金元。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3)预期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类费用;

  (4)下期房屋租金未提前一个月支付。可是在原告依约将房屋租赁给被告后,被告却屡次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房屋租金。___年___月,被告拖欠一个月工资,经

  原告追讨后补交上。___年___月,又拖欠两个月的租金,原告多次协调追讨都被被告以各种借口拒之门外,甚至还对原告态度粗暴。

  原告依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之约定,行使单方解约权,告知被告1个月后将收回该房产。但被告在接到通知1个月后,拒不搬出。时至今日,仍拒不将房产交还原告,租金自年月至今一直未缴纳。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5条第4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敬礼!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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