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按时高效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内容
(一)地理信息:城市市区(不包括市辖县)常规公交汽(电)车的运营线路轨迹、运营站点和停车保养场的地理坐标;出租汽车营业站点(调度站、停靠站、电召站、综合服务区)的地理坐标。
(二)基础信息:城市市区(不包括市辖县)城市客运交通经营企业数、城市面积、城市人口;城市客运交通的运行线路名称、线路长度、票制类型及运营站点名称、设施设备和停车保养场等。
(三)调查时点:20xx年5月31日。
二、进度安排
20xx年5月7日至8日,开展专项调查培训(该项工作已完成)。
20xx年5月9日至20日,整理录入城市客运交通经营业户、线路及站点的Excel基本情况表并完成编码。5月20日前由市级专项调查办公室将基本情况表、导出的单位代码文件、导出的线路编码文件统一上报省专项调查办公室(该工作内容已完成)。
20xx年5月27日至31日,市专项调查办公室下发经部审核通过的单位代码、线路编码(该项工作已完成)。
20xx年6月至-8月,使用“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CPTI”开展的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20xx年11月,完成调查数据分析和调查总结报告。该项调查总结评比表彰与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总结评比表彰一并进行。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设置。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调查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韩顺江担任组长,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交公司及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调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见附件)。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交公司及出租汽车企业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以下任务和职责: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牵头负责城市公交线路及站点调查和出租车调查工作,并收集、审核、上报相关资料;市公交公司具体负责市区城市公交线路及站点调查工作;市区城市出租车企业具体负责出租车调查工作。
(二)调查经费。市市区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调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申请,具体经费测算由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财务科负责。
四、相关要求
各调查组织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经费保障,按调查方案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各调查机构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工作,认真做好我市城市客运交通线路及站点专项调查工作,确保此项调查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