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全称):
为了确保(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被保证的债权人主债权期限及最高余额。
一、保证人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债权人处办理约定的贷款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主债务最高余额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主债务的最高余额限定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期间仅指债务发生时间,不包括债务到期时间。上述最高余额仅指债务本金的最高余额,保证担保范围以第二条所述为准。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重复使用上述信贷资金。每笔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以及金额以主合同的借款凭证或者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三、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发放贷款或同意借款人循环重复使用贷款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担保责任。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第三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保证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各保证人之间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一、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 保证人承诺
一、提供债权人要求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实性。
二、债务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人立即无条件履行保证义务。
三、保证人负有监督主合同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及主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义务。本合同不因主合同债务人违反主合同各项约定而无效。
四、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保证于该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一)保证人发生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组织机构调整等情况,或发生分立、合并、联营、合资、对外投资、转让主要财产、解散或其他事件时。(注:本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由原保证人的财产继受人承担)
(二)保证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发生重大诉讼、仲裁等可能影响履行本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事件的。
(三)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
(四)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的,保证提前15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方式。
2、保证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五)保证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相关款项。
(六)保证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必送达保证人。
(七)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抵、质押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在就该担保实现债权前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的保证责任时,保证人不予抗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保证人违约本合同有关条款,拒不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将该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法解决:
一、诉讼。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八条 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仍然有效。保证人仍应履行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范围以本合同第二条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准。
第十条 债权人向保证人发出的有关本合同的通讯,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为送达目的地。若保证人变更通讯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债权人;否则,债权人发生的通讯,在一定合理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二条 特别声明
债务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备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