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一、乙方因其它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承租位于 市 路 号 楼的房屋(包括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该房屋的租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特定本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1、乙方应将该房屋按约定租金付至 年 月 日。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与乙方的租赁合同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所属物品搬离该房屋,并结清水、电等费用。
3、退租后乙方应交付该房屋所属的全部附属设施等。
4、对于仍在使用中的部分,在原合同期满后交由甲方。
二、由于房屋退租系双方协商退租,经协商在双方交接物品完成后甲方如数退还租房时所交押金,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经由人民法院裁定。
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