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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赠与合作协议 篇3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甲方向乙方赠与资产应以下述先决条件为生效条件:

  1. 本合同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会议审议批准和所需的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且该等批准没有修改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或增设任何无法为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所接受的额外或不同的义务。

  2. %股权赠与事宜取得另一方股东的同意;%股权赠与事宜取得另一方股东的同意。

  股权赠与协议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受赠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 (以下简称某公司)的发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股权赠与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某公司的公司概况、股东及股权比例结构。

  公司名称:

  地 址:

  法人姓名: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或控股)

  经营范围:

  股东及股权比例结构:

  二、甲方作为某公司的股东之一,拥有某公司 %的股权,现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甲方同意将 %的股权赠与乙方,乙方愿意受赠股权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赠与的股权享有完全独立的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无任何投资管理责任并不参与债务偿还但参加分红利润并对于公司经营所形成的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公司资产净增额等享有分配权利。

  2、签订本协议时,甲方确保其将股权赠与乙方的议案已经 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决议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文件。

  3、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甲乙双方应到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股东变更及股权变更手续,双方均应对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的协作与配合。(如果不需要到工商局办登记,可删掉)

  4、股权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某公司 %的股份,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

  四、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协议生效前或协议生效后或协议终止后,不管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均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如因泄密行为导致某公司或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如不愿与甲方继续合作经营某公司,本协议继续有效。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一次性赔偿给守约方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2、乙方受赠股权后,不得擅自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则需一次性赔偿甲方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七、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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