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殷江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1/5页
甲方欲为其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之其他关联公司业务的发展及建设募集资金(包括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20__万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包括提供资金或提供银行贷款需要的资产或手续)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合作方”),为甲方与目标合作方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合作方签订投资协议或与银行达成贷款协议和合同等文件。
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20__年9月22日至20__年9月21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合作方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365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合作方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合作方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物色目标合作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合作方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
2/5页
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合作方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