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由乙方租用甲方位于仙河苑的部分商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商铺利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租期自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1月14日止。
2、 20xx年8月5日付押金壹万元整,租金支付方式,先付后租,第一年20xx年11月15日前支付伍万元,第二年20xx年11月15日支付伍万元整,第三年20xx年11月15日支付万元整,押金壹万元租期结束,付清最后水电费后结清。
3、 商铺交付后,商铺外的水电、下水道、接至商铺门口,室内水电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安装。进户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物业费按实际交付给物业公司。乙方须按物业管理公司和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4、 本商铺占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无房产证、甲方不提供商铺其他产权证明,如乙方要有关资料办证,由申新村出具证明,甲方给与配合。
5、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护环境卫生,维护社会治安。
6、 乙方在装修时,不能改变商铺的框架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满时,甲方对装潢费用不做任何补偿。在租赁期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协议条款的执行,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7、 甲方对上述商铺拥有所有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租用商铺的权属关系,不得将租用商铺用于抵押,抵偿债务。乙方租赁商铺使用权的,若要转租使用权,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在出租和再出租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仍由乙方承担。
8、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按期交清相关款项,如有违约,则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对于任何一个违约方,均应按三年租赁费总价的10%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9、 如乙方违反协议的相关条款,甲方有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10、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