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为乙方提供经营场所及食品加工流程配置的平台支持,并有偿提供水、电。
2、针对乙方在食堂经营过程中食品原料采购、用餐人数、餐费标准、食堂卫生、服务质量和配餐质量等方面甲方拥有监督检查的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并予以积极配合;
3、甲方可不定期召开膳食问题工作会议,乙方必须准时参加;
4、甲方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提出解聘整改建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进行工地食堂发展建设的资金投入,提供后勤服务建设。
2、自行聘任管理人员和从业服务人员。
3、乙方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及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后,方可进行餐饮经营;
4、要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进行相应作业,不得随意改变各功能间的使用用途。未经甲方预先同意,不得对食堂水、电设施进行改造。
5、负责制定科学、营养搭配食谱。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供工人饮用。
6、乙方加工食品享有自主经营权,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工地的`有关管理规定;
7、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食堂采购猪肉时应查看销售者是否有卫生防疫检验合格证。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食堂员工衣帽应统
一、穿戴整洁,保持干净,每个员工应有卫生工作服。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加工间内生、熟分离使用。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
8、对食品原料要妥善保管,专人负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餐费及配餐标准
原则上低于工地周边小餐馆就餐价格。
1、午餐三素一汤6.00元/人,三素一荤一汤7.00元/人。
2、小炒双方详谈。
四、餐费管理
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乙方自行收取餐费。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乙方若中途因故停止经营,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解除合同,食堂资产无偿交予甲方;甲方因故中止协议,待有关部门评估后偿还乙方投资款项。
2、乙方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工地有关规定或出现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经营期间不得将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将中止协议。
六、经营期限
食堂经营项目完后,根据甲方需要可考虑重新续签新协议,乙方拥有优先权。
七、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发生不可抗拒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