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绵阳市中邦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LOW-E项目2#厂房的钢结构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绵阳市中邦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LOW-E项目2#厂房工程地点:绵阳市游仙经济技术开发区五里梁工业园区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2#厂房的所有钢结构劳务(设备基础、通风器除外)。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机械需用量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搞好三通一平并保证接通电力到施工场地内。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机械及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工程款项。
5.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所需的该工程证件。
6.由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误工情况、增加工程量的签字认可。
7.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签字认可。
8.因甲方提供的施工材料未按时到场而导致工期延误的,所延误的工期和乙方现场人员的误工损失甲方予以签字确认。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施工现场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甲方和业主的要求、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大的修改项目协商工期),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机械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七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该工程中所有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责任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八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方式:价格元/㎡(该单价为不含税价,以建筑总面积结算。)(大写:肆拾伍元每平方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主钢框架安装,包括:安装、辅材、下车费、场地内转运费、吊装费、清补损伤及运输工程中碰伤的防锈漆;
(2)次钢结构的加工及安装,包括:安装、辅材、下车费、场地内转运费、吊装费、防锈漆满刷1遍、(包括拉条、隅撑、水平支撑、系杆);
(3)钢檩条的安装,包括:安装、辅材、下车费、场地内转运费、吊装费;
(4)钢天沟的安装,包括:安装、焊接、下车费、场地内转运费、吊装费;
(5)屋面墙面彩瓦的安装(含中间保温层的安装)阳光板安装,包括:安装、辅材、下车费、场地内装运费、吊装费、屋面及墙面防水处理;
(6)彩钢夹芯板大门制作安装,包括:制作、安装、辅材、下车费、场地转运费、吊装费;
(7)排风系统:乙方配合甲方专业单位施工。
2.承包价格还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保险和调遣费;施工人员的住宿、生活费;所需施工机械、工具相应的所有费用;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辅材包括:焊条、氧气、乙炔)。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干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除重大因素外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九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结算办法:合同单价乘以建筑面积加竣工资料及现场签证工程量为准。
1、工程完工工人撤场后甲方付给乙方该项目工程总价款的50%;
2、第一次工程款拨付后满半年一月内,甲方付清乙方该项目工程款的余款;
注:乙方在办理款项时应向甲方提供工资表。
第十条施工、竣工验收
1.乙方应按该工程设计图及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为1年。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但乙方全部享有甲方为本项目施工单位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赋予的权益。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如该项目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施工工程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工程款拨付完成,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1、该合同附《安全生产合同》。
2、如有甲乙双方签认增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印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