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就机关职工食堂有关事宜奠定以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食品制作,菜肴烹制,来料加工,为甲方职工提供三餐。
第二条 食堂管理: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食堂管理,要求乙方按照公司《食堂人员管理规定制度》见附件,严格操作执行,保证优质文明服务。
第三条 设 备: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职工食堂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清单附后。
第四条 经 费:
甲方负担食堂设施、水、电、暖、煤气等费用。
第五条 供 餐:
由甲方向职工销售就餐卡,职工刷卡按定额自主方式(早餐2元 午餐5元 晚餐3元)就餐。
第六条 劳务费: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食品加工服务,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费贰仟捌佰元整(含税)。每月由乙方开具劳务发票,在甲方报销领取。
第七条 食 谱:
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征得食堂管理员同意。
第八条 饭菜质量:
乙方要保障饭菜干净、卫生、廉价可口。
第九条 客饭管理:
甲方遇有上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检查来访等情况需派客饭时,由接待人员在公司办公室填写客饭单后,食堂方可安排进餐,进餐后由接待人员签字。
第十条 原料采购:
乙方提前一天向甲方食堂管理员报采购原料种类及数量详单,由甲方食堂管理员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 供餐时间:
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
早餐:7:20——8:20
中餐:11:50——13:30
晚餐:18:00——19:30
第十二条 损失赔偿:
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类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卫 生:
乙方保证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并持有防疫部门鉴定颁发的个人《健康证》。
第十四条 卫生责任:
因供餐不卫生造成就餐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追究乙方民事赔偿责任并移交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合同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第十六条 纠纷处理:
发生本协议未规定事项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尧都区人民的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生 效:
本协议自20__年 月 日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