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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月嫂中心) 篇7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甲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联系地址:南昌市广场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

  乙方:江西省华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象山南路202号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外包服务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外包服务及期限

  (一)外包内容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业务,并向甲方收取相应的外包服务费。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由乙方提供的外包岗位及数量具体如下:

  ① ___司机岗____4名___

  ② ___保洁岗____10名__

  ③ ___勤杂岗____15名__

  注:人员数量有变化的据实结算。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外包服务费按每月实际工作完成量(按甲方核定标准为准)及绩效考核结果核算为准。

  (二) 服务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从 20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2月 28 日,合同期为 壹年 。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根据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工作项目、内容发

  包给外包公司,并将工作要求、标准及相关规定告知外包

  公司;由外包公司安排人员在外包期间的工作时间、工作

  内容、工作要求及完成标准。

  2. 甲方对乙方外包服务人员工作不满意,有权向乙方提前30日提出辞退不合格人员。

  3. 甲方每月及时向乙方提供外包公司工作期间的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每月与乙方结算外包管理费的依据,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间支付乙方管理费用。

  (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完成甲方提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且不向甲方隐瞒任何其应该知道甲方需要了解的信息、情况;

  2. 乙方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在甲方进行外包服

  务的工作人员的建立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外包服务人员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及各项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且乙方应将与外包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及每月为外包服务人员缴纳的保险费用的凭据复印件(一份)交由甲方留存。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复印件均为真实的。

  3. 对外包服务人员的个人详细资料进行管理;

  4. 外包公司人员患病,或因工受伤,或死亡,或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由乙方负责办理医疗、工伤保险的赔负。

  非因工伤引起外包服务人员伤亡,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乙方应尽协助义务。

  5. 负责组织处理外包服务人员的劳动争议事宜,并承担劳动稽查部门对外包服务人员社会保障的各项稽核责任;

  6. 承担外包服务人员出现意外事故发生的所有责任。

  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务人员因工作疏忽、失职、违法犯罪行为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致甲方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外包服务人员有任何影响甲方正常营业的行为,乙方应在1小时内到达处理。否则,乙方因对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乙方负责承担外包服务人员的工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三、 外包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工作要求,次月的15日前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及工作业绩,核算出上月的外包服务费用,并发给乙方确认,乙方确认后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通过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的外包服务费由三部分组成:a.外包实际工作量服务费(按甲方核算、核定数据为准);b.外包工作量服务费的`管理费用80元/人/月;c. 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四、 适用法律及诉讼管辖权

  本合同适用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订立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 保密义务

  1、任何一方以书面、口头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给另一方的任何信息或者数,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文档模板、质量标准、双方订立的合同及全部附件、资料等均为保密信息。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者全部披露、许可给任何等三方和无知悉必要的内部雇员。

  2、乙方应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遵守甲方保密制度的教育。

  3、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本年度外包服务费30%的违约金。若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合同的解除

  1.若甲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及时支付外包服务费超过叁

  个月的(但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正式发票的除外),乙方有

  权单方解除合同。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第二条第二款第1、2、5、7项约

  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本合同满后自行终止。

  八、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均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对方。协议期间届满,双方无提出异议,本协议继续延续。

  九、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的“外包服务人员”是指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由乙方派至甲方进行服务工作的人员。

  2、如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任何本合同未加规定的事宜,则双方应一起协商讨论以期达成针对该事项的补充条款。

  3、本协议的附件应包括

  (1)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

  (2)乙方与外包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3)甲、乙双方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外包服务人员名单。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中加入的各章、条、款、项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对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有任何影响。

  甲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乙方:江西省华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姓名:姓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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