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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双方协议书 篇27

2024-07-17 来源:步旅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养生文化,满足人们对健康生活的不断追求,推广无限极健康产品,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 定义条款

  1、 经销商是指具备营业资格,与公司签订《经销商协议》,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市场推广的独立经营者。

  2、 本协议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

  3、 乙方的经营场所地址为 如需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备案。

  二、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

  2、乙方保证不从事与本协议约定事项无关的其他任何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其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

  4、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乙方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或修改经销商有关营运细则和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包括刊登在甲方刊物或网站上的形式)通知乙方。通知作出五天后,其所述修改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内容,有权在生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2、 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及表彰的权利。

  3、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根据经销商在服务、推广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其核定报酬。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税款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税务发票。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甲方将代缴乙方税款。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营规范标准管理经营场所。

  3、 乙方有提供以下服务及活动推广权利和义务:

  1) 为消费者提供订货、配送等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 为消费者讲解产品使用说明,跟进使用情况;

  3) 为消费者传递公司各类信息,提供产品和业务咨询服务;

  4) 反馈市场信息,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

  5) 组织品牌、产品推广活动;

  6) 组织健康理念、企业文化推广活动;

  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由甲方所制定的《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 协议期间,乙方使用无效、虚假证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自行承受处罚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 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在乘坐交通工具、参加活动等情况下受到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或追究实际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8、 因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原因给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 乙方如实介绍甲方产品,不得对甲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必须自行为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2、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独立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可分割、占有。甲乙双方系经销合同关系,其不属于财产范畴,不得基于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产生乙方权属变更。

  3、 甲乙双方如有损害对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受损方有权依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4、 乙方如违反《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适当的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条款

  1、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进行或协助复制,编写、印制甲方资料或使用未经许可复制、编写或印制而成的资料等侵犯甲方著作权的行为。

  2、 甲方产品所使用的注册商标或商标名称(以下简称商标)由甲方拥有,乙方不得注册与相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不得进行侵犯甲方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 乙方应尊重并保护甲方对甲方产品的包装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4、 乙方不得以甲方企业字号,商标或包装文字等作为其他任何机构或产品的名称,不得擅自使用于任何广告和传播媒体,不得进行域名、中华或类似的注册行为。

  5、 协议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经营管理技术等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在合同终止时,所有资料、文件等应交回给甲方。

  七、若由于政府法规的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免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的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2、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乙方达到甲方续约条件,且未出现协议解除事由或任一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按要求完成续约手续。

  3、 本协议生效后,即取代过往双方之间所有形式的协议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九、协议解除

  1、 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可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3日后,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2、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未能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未达到设定经销商的月度考核标准,本协议自动终止。

  3、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守则》、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等,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协议。

  4、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 乙方未能按经销商有关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续约手续的,协议自动终止。

  6、 乙方因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引起权属争议的,乙方应妥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7、 乙方为夫妻共同经营的,若因婚姻关系发生变更而对乙方权属产生分歧的,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十、乙方已从甲方获取《经销商守则》,乙方已经阅读且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经销商守则》,细则及补充规定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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