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学院工作需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工作部门: 岗位名称:
二、合同期(试用期):
合同期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试用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工资经甲、乙双方协商 元/月。
合同期届满,若甲方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工作和劳动保护条件
为使乙方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条件,合理的安排乙方工作及休息时间,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对乙方进行劳动保护教育、培训、并按要求持证上岗。
四、劳动报酬、保险福利按照下列 条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1、实行计时工资制的,每小时工资经甲、乙双方协商为 元/小时,每月工作 小时;
2、实行月工资制的,每月工资为 元/月,工作报酬月底结算。
(二)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政策及学院文件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
(一)双方自觉维护和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乙方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分配,按照岗位考核标准做好和完成工作任务。
(三)甲方应根据乙方在工作中的表现和遵守劳动纪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奖惩。
六、合同的解除及责任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
3、乙方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4、其他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七、合同如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乙方的经济损失按政策法规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定后不得涂改。乙方不得请他人代签,否则合同无效。
九、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由学院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 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