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
( 一 ) 总目标
全市逐步建立统一、科学的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网络和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 二 ) 年度目标
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50%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30% ,并逐步实施电子档案管理;健康档案合格率> 70% ;健康档案使用率> 50% ;健康档案真实率> 98% 。
二、范围和内容
XX年起在全市范围开始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 20xx 〕 113 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农卫发〔 20xx 〕 346 号)要求, 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建档方式、服务流程、档案保管和使用等。
(二)档案管理适宜技术培训
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