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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承诺书 篇2

2024-07-16 来源:步旅网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乾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 季求华 以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乾安煜达大厦项目部负责人 身份,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乾安县煜达大厦 项目将保证做到:

  1、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2、 我项目部将负责督促分包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项目部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我项目部先行垫付欠款。我项目部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由我项目部三日内自行处理完备,如处理不完备,我项目部愿意接受业主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公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公司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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