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工作,结合《清溪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综合使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加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党委政府及部门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整治
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位置,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要强化闭环管理,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企事业单位重大隐患集中攻坚整治
辖区各企业、风力电站、食品加工厂要切实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要求,构建和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制定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隐患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并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攻坚任务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提升安全监管能力,配齐配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按时完成在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企业公示牌设立、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内容更新等相关工作,通过有效施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抓住企业关键人,加快补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短板,不断提升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
(二)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做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宣贯,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建立相关台账,及时更新人员名单,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预警信息、事故警示等方面。
(三)消防安全整治
整治清溪老街老旧场所及等突出风险地区。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
(四)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1.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强化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态更新“三个清单”,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
2.大力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深化农交安APP的录入工作,。
3.强化节假日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巩固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成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科学管控团雾多发路段,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在元旦、春节坚持交管员全员上路督导检查。
四、时间安排
从20__年1月至3月底,结合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攻坚范围和整治重点。督促辖区、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集中攻坚年”方案。深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查漏补缺,深挖问题隐患并结合工作实际,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贯穿到三年行动计划中,积极制定制度、措施有序推动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百日攻坚是既定的阶段工作安排,更是顺利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阶段。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上来,结合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合理安排时间进度,一手抓问题隐患整治,一手抓制度措施建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分头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工作保障,全力攻坚克难
要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政策支撑和制度创新,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发挥好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业的沟通,督促指导全力做好专项整治。
(三)严格监管执法,严肃问效问责。镇安办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四)大力宣传推动,抓好示范引领。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先进做法,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