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救援应急预案 篇11

2024-07-16 来源:步旅网

  1.总则

  根据公司实际施工情况,工程船舶的海上污染事故主要是指在船舶作业中的污水排放和挖泥、倒泥时产生的允许外的水体污染,此两项被公司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且可能受到他人投诉,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组织机构和职责

  公司成立“工程船舶海上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

  工程船舶海上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地点:设备管理部

  电话:

  传真:

  公司船机副总经理统一指挥工程船舶海上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设备管理部作为船机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组长的指挥下实施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联系、报告、紧急情况的决策等工作。

  事故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船舶海上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以下的内容:

  a.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名单及各自职责;

  b.救援小分队的名单及各自职责;

  c.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

  d.联系方式;

  e.具体的应急措施;

  f.拖轮及其它船机的配备;

  g.其它必要内容。

  现场指挥应当及时完成组织、报告、联系等任务。

  其它单位和部门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应急救援行动。

  3.应急措施的原则

  船舶保有单位应根据排污和挖、倒泥两种情况分别制定应急措施。

  当工程船舶的油、水排放到海洋中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安放防油污隔离带,准备软泡沫、清油剂、洗衣粉等物品,防止油污扩散。

  当工程船舶在挖、倒泥时发生允许外的海水污染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暂时停止运输或尽快离开海产品养殖区等措施。

  当事故发生时,船员首先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联系,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小分队尽快赶到现场,同时上报公司“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4、报告

  发生船舶海上污染事故后,除了上述口头报告外,公司在12小时内上报局和当地海事部门;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海域、详细经过(包括采取的施救措施)、原因、报告人、报告时间,并附送其他有关资料。

  5、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船机处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人员严厉惩罚;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6、纠正与完善

  事故单位应当吸取教训,根据事故的原因,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措施和执行情况上报公司。

  7、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