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筒仓工程砼施工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大唐电厂筒仓工程混凝土的施工承包给乙方,单价为(以立方米计价)35元/立方米,本价钱双方协商同意,以纯包工的形式承包,本合同在双方毫无异议的情况下订立,任何一方不得无理由推翻此合同的价钱。
二、质量
1、乙方于施工期间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还保证工程进度,同时听从甲方在现场管理的安排;
2、甲方在施工期间中确保材料及时到位,做好砼浇筑前期准备工作,避免在施工中延误时间和停工;
3、在施工中乙方保证人员及时到位,按甲方的要求保证工程正常施工;
4、以上事项若单方延误而造成后果则由该方自行负责;
5、在施工中出现和碰到客观原因和严重事故等非抗力事件,引起施工的难度及费用增加等问题,双方及时协商、及时解决。单方不得作出任何无理要求和误工、停工等,其造成后果有该方负责;
6、如在工程中出现模工、钢筋工、副工在工程中出现不配合等现象,双方及时处理和解决,施工前须双方查验,方能施工,如单方不进查验,如果单方强力要求对方还不进行查时,施工中造成后果由单方负责;
7、在施工前每项工程,必须双方查验方可进行施工,如单方故意拖延、停工等,单方赔偿另一方当天的费用;
三、事项
1、乙方人员进场须听从甲方管理员的安排(吃、住、安全等事项),有事及时反映,及时决定,及时解决;
2、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须保证乙方工人及时上工,不得时常停工、停料,在正常施工中,甲方若不能保证乙方班组所有人员正常上班,且当天窝工在半天以上,甲方需补助乙方在场窝工人员生活费用每人每天90元;
3、甲方若在前期班组变动,须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后作出决定,必处于补助民工的生活费用和开资每人每天为90元;
四、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付款以20xx年4月20日的前期工程量,大约20万点工另算,甲方付给乙方在20xx年4月20日前期工程量的50%,点工另付,20xx年4月20号后所做工程量以一个月工程量的标准甲方付给乙方80%,付另二个月工程款80%时补付给乙方另一个月20%的工程款,后期以此付款法,不得拖延。在总工程量完成95%时,甲方付给乙方20xx年4月20日前,所余工程款大约10万元,所有工程完成甲方付清后期所余的全部工程款,甲方做到人走款清的责任;
五、本合同签订起,乙方不承担所劳务税务,保险等一切费用开资;
六、本合同自签订起双方不得推翻,如乙方单方推翻,乙方以工程量的工程款20xx年4月20日前的10万元作保,甲方也以10万元作保,如甲方不认可,乙方可采取任何手段,造成后果甲方自负;
七、本合同签订起,乙方工人在两天内上工,如上不了工,甲方要补助乙方工人生活费用每人每天90元;
八、本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