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造价:¥000000.00元整。
第二条 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负责协助提供本次工程所需原始文字、标志、口号、图片等材料,并做好有关配合工作。
二、乙方负责协调会场的有关事宜,负责协调提供会场的施工场地等事项。
三、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的设计、施工和协调,设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情况,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整个工程预算,经甲方同意后执行,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对现场布置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 施工期限
双方商定,布展项目总工期为10天,自20xx年10月26日开工至20xx年11月4日17时前竣工,20xx年11月5日至9日为展览期,20xx年11月9日17时撤展。
第四条 活动项目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0%作为乙方前期材料采购款即人民币¥拾万伍仟叁佰柒拾柒元整 );工程交工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的款项,即人民币¥ 00000.00元整(大写:肆拾万伍仟叁佰柒拾陆元整 )。
二、结算方式:转账或现金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质量保证及安全责任
一、乙方保证所用物料清单应符合报价单上的项目规定,所供物料应是合格产品。
二、乙方保证本项目在活动期间的现场维护,使之保持在完整和良好运行状态。
三、乙方若不能按时、按质量完成工程或由质量引发安全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若因乙方不遵守场馆施工要求而造成的安全意外,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意外风险
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乙方应在事发后一周内向甲方写出书面报告和说明情况,经其确认,甲方拥有本合同是否继续执行的决定权。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若甲方现场临时增加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甲 方:(盖章)签约代表人(签字):
乙 方: (盖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