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 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 元[大写: ],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 %,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