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甲方愿意将自己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物业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
四.租金:
1.门面月租金经双方协商为人民币 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当年门面租金。房租年年上涨,不允许以各种理由拖欠或拒付。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月向供水、供电部门或甲方缴纳清洁水、电费,不得拖欠或拒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租赁责任:
1.乙方不得随意拆除甲方门面的建筑物和固定财产。如乙方需要装修门面内外,乙方可自行处理各种关系后再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立面安全。
2.甲方门面内外的所有固定财产、不固定财产及配套设施如有遗失或灭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期满后,乙方增加和变更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或损坏。如果所有设施损坏,乙方应根据价格进行赔偿或修复,并且只能由甲方接受..
不及物动词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或因其他原因转租给他人经营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终止乙方合同。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外立面的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外立面租金由甲方决定,乙方无权决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