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确立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民增收提供了政策支持,同时也为金融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结合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机构支农的现状和自身的发展实际情况,就如何更好地贯彻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提出一些建议。
一是完善地方金融支农组织体系,恢复和加强农业银行支农服务功能,使其能够承担起县域支农的任务;调整和放大农业发展银行支农服务职能,赋予其承办农业基本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扶贫贷款等商业银行不愿涉足的领域,使其真正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
二是继续加大对农信社的政策扶持力度。首先,地方财政根据农信社营业税入库情况,合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农信社增资扩股和消化历史包袱;对农信社发放的“三农”贷款实行减免税政策使农信社降低对“三农”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让利给农业,让利给农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其次,农信社自身要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改革为契机,调整发展战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服务“三农”需求上。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有效防范风险的情况下,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对小额农户贷款要针对不同需要扩大授信额度、合理确定期限,发挥小额贷款应有作用。再次,要跳出纯农业的小圈子,积极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支持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支持农村改水、改路、改电、改宅,改善农民文化生活。
三是继续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深化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地方财政部门要对农业贷款实行贴息,全面放开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政府给予必要的贴息、补助、税收支持,引导资金流入农村。
四是地方金融要突出信贷支农重点,一方面支农政策和资金要向“三农”倾斜,另一方面要突出和抓住以下六个支农重点:(1)继续支持和扩大粮食生产,重点支持优质粮食生产、优良品种繁育、优质粮食基地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建设,提高农产品的价值,促进增加农民的收入。(2)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大力支持发展特色农业、旱作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大对中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园区;促进农产品市场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扩大农产品贸易出口,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3)支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服务和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农村集体企业和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其利用农村资源、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拓宽就业空间的能力。(4)大力支持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5)积极支持小城镇建设,增加小城镇就业机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6)支持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地方金融要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技术,加快农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人畜饮水难;支持和推进生态建设,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积极培育后继产业,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支持农村能源建设步伐;推广沼气、小水电等清洁能源技术;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和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抓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五是加快建立邮政储蓄银行,推行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开展。建立邮政储蓄银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邮政储蓄银行能够充分利用储蓄网点多、深入农村便捷的优势,积极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同时依托邮政储蓄银行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消费信贷业务,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